廢物源頭分類[節錄]
在棄置廢物前,將廢物分類,方便循環再造:
不可回收:
- 一般廢物
可回收:
- 廢紙(不包括紙杯、紙碟等)
- 金屬(鋁罐、其他金屬罐和混合金屬)
- 塑料(膠樽、乾淨膠袋和混合塑料)
- 其他可回收物品(如舊衣服、電器、電腦及雜誌等)
政府於二零零五年推出「家居廢物源頭分類計劃」,目的是透過鼓勵及協助物業管理公司和居民團體於大廈樓層設置廢物分類回收設施,方便居民參與廢物分類,並擴大可回收物料的種類,以進一步提高家居廢物回收率和減少廢物,延長堆填區的壽命。
來源:
http://www.gov.hk/tc/residents/environment/public/green/wastereduction.htm
0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