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一、如果你是這期樂透的頭獎得主,你會怎麼運用這筆巨額獎金?
A. 把所有錢都花光,滿足所有物慾
B. 買禮物給親朋好友
C. 捐給需要的人或慈善機構
D. 存進銀行裡或進行投資與創業
E. 買下一座小山,在山上建一棟小房子
F. 躺在用錢填滿的浴缸裡抽雪茄和喝香檳,然後拍照發給那些意圖索錢和嘗試敲詐的人
問題二、承接以上幾個答案,你認為何者會比較快樂?
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曾做過一個有趣報導,追蹤幾個樂透得主之後的人生,發現到多位樂透得主在生活上付出了相當程度的代價。有些人不但把所有的錢花光還欠了一身債,有些人被成天想來佔便宜的人搞到人際關係出問題,甚至還有人被謀殺。當然也不是所有樂透得主都有如此遭遇,有些人的生活完全不受影響。
金錢 v.s.快樂
我們一般對金錢與快樂的認知都來自於「金錢買不到快樂」這句話,但是,哈佛商學院教授同時也是《Happy Money: The Science of Smarter Spending》合著者Michael Norton提出了不同看法:「錢買得到快樂,只是你沒有把錢花在對的地方。」
 回想一下,上一次你為親朋好友挑選禮物是什麼時候?當時你感覺到多快樂?
很多人都有「施比受更有福」的經驗,許多研究也顯示,當人們認為他們的錢花得有貢獻和影響時,他們會產生良好的感覺。與其獨樂樂不如眾樂樂,把金錢花在他人身上所帶來的快樂與滿足,影響力可能超乎你的想像。
快樂利他哲學:花錢在他人身上
Michael Norton從幾個跨國的大型研究結果進一步說明,不論花錢的動機或者方式都不重要,只要是把錢用在別人身上,都能令人快樂;不必然非得是很偉大的事情,細微瑣事也能得到同樣效果。
在工作團隊上,「把錢花在別人身上」的用錢哲學甚至能凝聚團隊,創造更高價值。也就是說,如果給團隊成員一筆錢,請他或她將錢花在其他隊友身上,團隊之後的整體表現將會更成功,士氣也更好;其結果遠超過將錢直接給團隊成員,讓他們用在自己身上的成效。
另外,研究也顯示:將錢投資在「經驗」上,會比起只用金錢滿足自我物慾的人,更快樂和更受歡迎。因為物質帶來的快樂可能只有剛購買時的前幾天,但是經驗可以一再咀嚼回味,也能成為與他人的話題,進而增進人際關係,帶來快樂。
若你認為金錢買不到快樂,你只是沒有用得其所。關鍵不是你應買該買哪項產品會讓你比較快樂,事實上你應停止想著買哪一件東西給自己,嘗試買東西給別人吧。 --- Michael Norton
撰稿:廖庭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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